CFMOTO春風摩托保固條款

台灣總代理 榮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
保固原則

一、本公司所代理販售的CFMOTO春風系列摩托車,若因其原裝零件的材料、製造、包裝、儲運等原因而導致品質瑕疵,從而影響產品完整性或性能,本公司將按保固條例中載明的範圍及期限給予免費保固。

二、保固方式以調整、修復為主,更換新料件為輔,保固服務換下的零件全部歸本公司所有。

三、保固維修後的車輛應達到原廠相關技術要求。

保固期限

一、台灣總代理榮秋貿易自2022年1月1日起提供優惠「新車三年保固」,上述優惠方案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,自2024年7月1日起,回歸原廠規範「新車二年保固」。

二、本公司所代理販售的CFMOTO春風系列摩托車之車輛保固期間自領牌日(以行照所登載領牌日期為準)起計算,保固方案及保固期限請詳見下列保固細則。

保固細則

一、二年保固方案之保固明細如下:

以下品項享有一年保固期

保固明細 : 油漆件(除新品瑕疵以外,概不受理)、外觀件(除新品瑕疵以外,概不受理)、啟動繼電器、輔助繼電器、分流繼電器、二極體、閃光燈、喇叭、油量感應器、左右手把開關、燈具類、電瓶、側柱、離合器拉桿總成、風鏡開關、USB電源供應器、座墊、後搖臂襯套、龍頭軸承(非外在條件導致)等。

以下品項享有二年保固期

保固明細 :

1.電系重要零件:主電線、ABS系統、ECU、節氣門閥體總成、噴油嘴、節氣門位置

2.車體重要部件:車架、上下三角台方向柱總成、後搖臂等引擎主要部分:曲軸箱體、汽缸蓋總成、曲軸、汽門正時結構、變速箱、變速機件、潤滑系統(機油濾芯除外)、冷卻系統(散熱冷排、水管除外)、平衡軸總成等

3.其他: 燃油泵浦、儀表、排氣消音器(自然變色及外在條件導致損壞者除外)、腳踏支架(人為或外在條件導致除外)、整流器、換檔踏桿總成(人為或外在條件導致除外)、剎車拉桿總成與剎車踏板總成(人為或外在條件導致除外)、龍頭、上下三角台、車速感應器、輪速感應器、輪速感應盤、換檔模組、輪圈、剎車卡鉗(來令片、剎車開關除外)、碟盤(正常使用損耗除外)、前後避震、冷卻散熱系統、鎖頭、碳罐、感應線圈、含氧感知器、點火線圈、進氣壓力感應器、高壓油管組合(外在條件導致除外)、怠速步進馬達、機油低壓警報器等

二、因本公司另行實施優惠專案,享有「五年特別保固方案」與「三年特別保固方案」之車輛,就上開享有二年保固期之項目「一、電系重要零件」與「二、車體重要部件」延長至五年或三年保固期,其餘品項與二年保固方案相同。

不予保固範圍說明:

1) 已超出上述保固期限的車輛。

2) 未按「使用說明書」的要求使用、維護、保管、運載;未按CFMOTO規定保養里程或時間間隔進行保養;未於CFMOTO台灣總代理指定之經銷商或授權店家進行保養。

3) 購買後正常磨損和消耗品(如:定期保養、日常使用消耗品)。

4) 用戶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拆卸、改裝、使用不當、保管不善以及惡意行為等外因而引起的損壞。

5) 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規範,超出本產品所容許的規格限度而造成損壞。

6) 在非CFMOTO台灣總代理指定之經銷商或授權店家,因維修不當而造成的損壞。

7) 使用非CFMOTO原廠零件或非總代理授權經銷商之機油、機油芯等耗材保養而引起的損壞。

8) 會產生自然損耗的消耗型零件、保養件不在保固之列,包括:火星塞、貼紙類、墊片、墊圈類、標準緊固件、燃油過濾器、機油濾芯、傳動鏈條、鏈輪、後視鏡(非品質瑕疵)、空氣濾芯、煞車來令片、軸承類(非品質瑕疵)、離合器片(包括摩擦片、鋼片、壓板)、燈泡類、保險絲類、橡膠件類(腳踏橡膠、輪胎、軟管類、散熱水管、引擎連接緩衝系統、其他橡膠件等非品質瑕疵零件)、潤滑油(機油、齒輪油等)以及技術上使用的液體(電瓶電解液、冷卻水、剎車油、保養油等)、高壓油管總成(非品質瑕疵),或未按規定保養週期更換上述油水液體(使用兩年需更換)。

9) 由外部影響(例如碎石、道路油汙、工業排放以及其他環境因素影響,如煤煙、藥品、鳥獸類、鹽分侵蝕及酸雨等腐蝕性物質),或以不當清潔劑清洗,導致油漆損壞或者零件損壞。

10) 所有因故障引起的二次損壞,以及因為保養廠維修直接或間接產生的費用(如通訊、食宿、租車、公共交通、拖車費用等)以及其他財物損失(如因停工引起的收入損失、時間損失及其他損失)。

11) 對使用功能無影響、感官上的現象,如:任何美感或聽覺上的影響,或僅細微影響車輛使用的狀況(如:正常距離內直視車輛無法察覺的微小瑕疵,以及正常駕駛的噪音或震動)。

12) 因時間而引起的變化現象(如油漆件或具金屬保護層的表面自然褪色、電鍍層生鏽變色等)。

13) 車身號碼或引擎號碼遭私自變動過之車輛,不予保固。

14) 購買者自行調整里程表上顯示之里程紀錄,導致無法判讀保養週期之正確性,將直接判定為超過保固期限。

15)因交通意外、自然災害、其他外部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引起的零件損壞。

16) 以特別處分價格出售之車輛,以及使用者用以競賽、實驗、出租、營利等特殊用途使用的車輛。

17) 無法出具有效保固憑證和有效發票的車輛。

18) 保固期內,經本公司更換零件或修繕完成後,車主不得就同一事由再對本公司主張瑕疵擔保責任。


說明:本條款與CFMOTO台灣總代理榮秋貿易所公布的其他條款衝突時,以本保固書條款為準!

本保固條款最終解釋權,歸台灣總代理榮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有,並具有隨時修改及調整之權利!

本條款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

CFMOTO台灣總代理 榮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修訂